本帖涵盖中国企业入驻马来西亚经济特区比较干货的一些详细数据,希望各位看完觉得有用的话做个转发,谢谢。
(一)员工情况
1.企业聘请的员工至少 80%必须是马来西亚人,20%可以是海外高级管理和技术人员;
2.外籍劳工需要向马来西亚移民局申请工作签证;
3.企业除了需要支付基本工资, 还需支付员工公积金,社会保险,依法支付加班费等;
4.员工正常工作时间是每天工作 8 个小时或每周工作 48 小时,加班时间一个月内不能超过 104 个小时,除特殊状况以外,员工一天工作时间不能超过 12个小时,加班费是时薪的 1.5 倍。
5.所有在马来西亚赚取收入的人士都要依据税局的条例来缴税。
(二)土地情况
1.工业用地及商业用地的租用价格会因地点、设施的完整度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可就心仪的地段与 ECERDC、州政府以及马中关丹产业园有限公司恰谈。海外人士居住用地的价格受多方因素影响,建议投资者实地考察后再考虑与讨论。
2.在东海岸特区的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都是以最长 99 年为年限。
3.马来西亚的地方政府征收土地税和门牌税,ECERDC、州政府以及马中关丹产业园有限公司根据具体项目详情再与海外企业洽谈在马来西亚投资的优惠申请。
(三)原产地证明条件
1.出口用原产地证明申请:当中方投资的企业获得马方批准并成功办理营业资质后,该中方投资的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因为出口需求而申请产品的原产地证明(报关必备单证之一),必须通过马来西亚贸工部(MITI)指定的网上原产 地 证 申 请 系 统 ( e-PCO 系 统 或 者 简 称 DNT )http://newepco.dagangnet.com/dnex/login/进行申请,在系统上提交产品相关文件
如:1.成品及其原材料的海关代码;2.生产许可证;3.原材料采购发票;4.产品目录;5.生产流程说明;6.生产厂商给采购方的代理协议等材料后,由 MITI 进行审批。
马来西亚原产地证明批复条件受产品、出口目的地、制造流程等因素影响而不同,马来西亚与不同国家、地区签订的贸易协定中的 ROO 条款(原产地规则)对产品原产地达标条件进行规定:向已签订贸易协议国家出口可以直接向马来西亚贸工部申请“优惠原产证”(PCO),比如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中的原产地规则规定:1.原产于任何一方的成分不得少于 40%;2.非原产地的原材料、零件价值不得超过产品价格的 60%。向没有签订贸易协定的国家出口则需要向马来西亚贸工部指定的商协会申请“非优惠原产地证”(NPCO),比如产品出口至美国,由于马来西亚与美国没有签订贸易协定,原产地证则遵循以下三者选一:1.在马来西亚制造并且使用 100%本地原材料进行生产,或者 2.在马来西亚改造(再制造)后,商品海关编码变更至少 6 位数(海关编码共有 10-13 位数,国际上前 6 位相同,后几位自定),或者 3.商品至少含有 25%本地原料。
4.“马来西亚制造”标志认证及申请:中资企业生产产品在马来西亚国内、国外销售,如需要在产品上张贴“MADE IN MALAYSIA”(马来西亚制造)标志,则须向马来西亚国内贸易和消费者事务部(MDTCA)进行申请(网上申请:http://spacedeals.infopengguna.com),不收取费用,有效期 3 年,申请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必须是马来西亚境内注册登记的公司;(2)必须拥有当地政府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3)(如适用)必须拥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4)成品必须是经过在马来西亚境内生产流程生产出来的;(5)产品必须是在马来西亚境内生产并且至少含有 51%的本地成分或原材料。
(四)资本要求
马来西亚对海外制造业投资商建议的实缴资本是 250 万马币,这也是申请马来西亚生产许可证的条件之一。
赞赏微信赞赏支付宝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