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非常古老的话题,尤其对中国女性嫁到马来西亚的人来说需要格外注意,因为自古以来,人们对于外遇与背叛的话题总是津津乐道,各种出轨的故事频频成为电影情节和歌曲主题,或者伴随着名人、艺人的名字出现在新闻头条上。许多人的婚姻因为不忠而受到伤害,不仅伤害了配偶,也毁掉了自己的婚姻。马来西亚法律将“通奸”定义为已婚者或两个已婚者在彼此情愿的情况下发生性行为。在马来西亚对于非穆斯林人群可以以另一半出轨为由,单方面提出离婚。
严格意义来说,出轨并不是一种罪行,但根据马来西亚刑事法典第498条文规定,男性不得引诱、拐走或扣留已婚妇女以进行性行为。如果罪名成立,可能面临最高2年的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虽然男性可能因与有配偶的女性发生不正当关系而构成刑事罪,但这项法律对女性第三者是无效的。
尽管你的马来西亚老公可能因为与人妻发生不正当关系而犯罪,“小三”也不是绝对安全的。她可能会因为对方妻子的另一种法律手段而受到影响。根据1976年的马来西亚法律改革(婚姻及离婚)法令第58(1)条文,如果通奸是离婚的理由,申请离婚的一方可以将第三者列入离婚程序并起诉第三者。首先,妻子必须以丈夫外遇为由提出离婚,同时起诉丈夫和他的外遇对象,然后以民事诉讼的方式向第三者索赔。一旦成功证明通奸,法院可能会下令让第三者支付适当的赔偿金额。
在马来西亚,虽然一名“小三”不会被控刑事罪,但仍然可能会因为介入他人婚姻而受到民事诉讼的影响,最终要为此付出金钱上的代价。需要注意的是,一名“老王”同样可能面临此类民事诉讼,被对方的丈夫起诉索赔,毕竟”小三”可没有性别之分哈哈。
外遇导致许多婚姻破裂,受到背叛的一方自然希望获得一些补偿。要证明配偶的不忠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需要有充分的有力证据才能说服法院。因此人在马来西亚想要起诉丈夫的“小三”,就应该收集相关的出轨证据,例如丈夫和她的亲密照片,他们的私生子等等。
人生道路曲折艰辛,如果丈夫或妻子有了婚外情,与其固守名存实亡的婚姻,不如对自己好一点,果断离开。或者小曹认为也可以根据自己收集的证据来跟老公妥协出更加符合自己预期的结果,可能也会是不错的选择,那么你会怎么做呢?找律师?还是怎么样?咱们再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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